华伦新材料(扬州)有限公司 20.7万吨/年P系列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华伦新材料(扬州)有限公司
20.7万吨/年P系列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7万吨/年P系列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龙仪路
总投资:126000万元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主要建设20.7万吨/年电子级P系列醇醚酯生产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生产装置主要包括一条丙二醇甲醚(PM)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PMA)生产线、一条丙二醇乙醚(PE)生产线。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要求,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评价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项目在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运行管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方式
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公众可在本网站下载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期限为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华伦新材料(扬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4-86469528
邮箱:ldc@hualunchem.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00
邮箱:zhangzhen@jsaeit.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附件1:附件1-华伦新材料(扬州)有限公司20.7万吨年p系列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华伦新材料(扬州)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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