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伦新材料(扬州)有限公司 18.5万吨/年P系列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8.5万吨/年P系列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18.5万吨/年P系列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18.5万吨/年P系列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扬州市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化工园区)

总投资:60000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00000万元,占地面积约347亩,主要建设18.5万吨/年电子级P系列醇醚酯生产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生产装置主要包括一条丙二醇单甲醚(PM)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PMA)生产线、一条丙二醇乙醚(PE)和丙二醇丁醚(PB)生产线。项目生产能力:丙二醇甲醚78533吨/年、丙二醇甲醚醋酸酯79610吨/年、二丙二醇甲醚13128吨/年、丙二醇乙/丁醚10000吨/年、二丙二醇乙醚440吨/年、异丙二醇乙醚308吨/年、二丙二醇丁醚1127吨/年、异丙二醇丁醚250吨/年、多元醇醚1为1168吨/年、多元醇醚2为400吨/年、多元醇醚3为16吨/年、多元醇醚4为18吨/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伦新材料(扬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4-86469528

电子邮箱:ldc@hualunchem.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00

电子邮箱:zhangzhen@jsaeit.com

四、征询公众的范围及意见内容

征询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及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期间,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有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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