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伦新材料(安庆)有限公司25.3万吨年聚酰亚胺前端关键功能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华伦新材料(安庆)有限公司25.3万吨年聚酰亚胺前端关键功能材料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华伦新材料(安庆)有限公司25.3万吨年聚酰亚胺前端关键功能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安徽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口片区
总投资:35485.87万元
占地面积:约170亩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生产装置及相应配套设施,包括生产装置25万吨每年重芳烃综合利用装置、3000吨每年均苯四甲酸二酐装置。配套装置主要为:罐区、汽车装卸站、仓库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18.5万吨每年P系列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的相关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
洗涤废水、离心废水与碱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隔油后的储罐喷淋水、初期雨水、设备清洗废水混合后共同经“均质+UASB”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隔油后的食堂废水、质检废水、反冲洗废水共同经“缺氧水解池+载体流化床+一沉+活性污泥+二沉”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共同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山口片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接管城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新河;山口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排入新河。因此,拟建项目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扩建项目废水水质能够满足安庆高新区山口片综合开发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接管标准,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已获批,该项目需在本项目建成前投产,废水处理具备可行性。
2、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装卸废气、质检过程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蒸汽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等。经预测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PM2.5、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丙酮短期浓度最大占标率<100%;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30%。叠加本底浓度后,SO2、NO2、PM10、PM2.5、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丙酮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年均浓度或短期浓度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拟建项目新增的主要噪声源为烘干机、离心机、风机、各种泵类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减震垫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
4、固废
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伦新材料(安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口片区
联系人:许经理
邮箱:xf@hualunchem.com
电话:19955606687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70
电子邮箱:805662920@qq.com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4月10日
- 2024-02-23
- 2024-01-02
- 2023-08-02
- 2023-07-04
- 2023-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