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伦新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20万吨/年塑性新材料前驱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首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华伦新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20万吨/年塑性新材料前驱体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华伦新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20万吨/年塑性新材料前驱体项目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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