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伦新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20万吨/年塑性新材料前驱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首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华伦新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20万吨/年塑性新材料前驱体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华伦新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20万吨/年塑性新材料前驱体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园

拟建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约190 亩,总投资 8 亿元,以工业用碳九芳烃为原料,新建生产装置,采用精馏和异构化工艺,形成20万吨/年的加工能力,主要产品及年产能:S-100H 为9830 吨、S-100A 为70232 吨、偏三甲苯 43520 吨(其中最多21648吨用于本项目产品均三甲苯的原料)、均三甲苯 10234 吨、工业用碳十粗芳烃 87816 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伦新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园

联系人:先生 电话:05148646952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5-8569906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华伦新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

2026年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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